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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李信之迅捷的走出办公室大门时,他快速的下了楼,按照他的计划,通过花园的后门,走出林家大别墅。

在不远处的国道上的公用停车库,有个加满了油的摩托车在等着他。

他将通过这个摩托,狂飙至80公里外的蒸汽车站,在十二点前,登上古老的火车往东陆第一大都市,属于自治市的白京。

在已经数字化的今天,这种保守的交通方式,往往是可以躲过追踪,让自己迅速融入人海的方式,只要到了白京。

在那里,他将充分消化,重造,洗涤自己作为林信之的一切,用三个月时间,把自己变成另一个人,也就是李信之。

至于为什么,自己还倔强的,用信之这个名字,那是因为,自己的自傲吧,在前世,他就是用这个名字,从地狱爬上顶尖。

这算是,自己这个无根之人,可以自傲的成就,绝对不能抛弃的名字。

当走入花园中庭,除了几盏紫外线灯,已经没有多少人的气息了,仆人今天,因为今天的宴会,都去大厅那里忙着了。

现在,林子恪应该公开了身份,接受着温暖的亲情吧,林清雪也应该,扑入了他的怀中吧。

像是不想让自己乱想了,李信之继续前进,走入花丛中唯一的小道,那是唯一,可以不用踩踏鲜花的通道,也是唯一通向后门的路。

“……真是一场梦啊。”中庭的鲜花繁杂如锦,可就是在黑暗中,李信之也知道那朵花的位置,那是13岁时。

他陪林清雪种下的“勿忘我”,当时为了养活这朵花,自己可是下了不少功夫,但总算成功了,并让林清雪笑了。

他还记得,林清雪那时的笑,如太阳一样的闪耀,说实话,自己是个拍照技术很烂的人,但总是可以记住。

林清雪每次笑起来的样子,已经深深映他脑海中的放映机,无法忘记,无法忘记的她。

他还记得,十四岁,陪林清雪去卢浮宫时,见到了一直想见到的画,《蒙娜丽莎的笑》,可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,因为李信之知道,自己已经遇见了,自己的蒙娜丽莎。

只是那时开始,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,自己总有一种,要失去林清雪的预感,并一直被这种,要失去的感觉折磨着。

不过,自己终于可以放下了吧,可以原谅自己了吧,可以让自己不再患得患失了吧。

李信之温柔的,抚摸那紫色的花瓣,如告别一样,只要跨过中庭后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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