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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上总喜欢插科打诨说,三个女人一台戏,有女人的地方就大抵会有鸡毛蒜皮的恩怨。

在平遥公主站在我的床头高傲地忍着眼泪回顾完属于她的故事之前,我曾信以为真。

后来睡牢房的日子久了,我逐渐琢磨出其实这世上根本没有无缘无故的爱,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。一个人喜欢上另一个人,或者恨另一个人,总有那个人的道理。

就像我当年喜欢上董公子,是因为他是欢喜镇上最优秀的少年一样,相爷喜欢上我也一定是因为我身上具有令他欣赏的发光点。

虽然我到现在也没思考出这个发光点究竟在哪,但同忽然窥得平遥公主一直以来内心里的爱与恨相比,事无巨细地变相同诸位秀恩爱一时半会也就没有那么重要了。

“二十一年暮春之初,我去山上庙里求姻缘,是第七十四签。”我破罐子破摔的恶劣行径不仅没有吓跑公主,反倒使她厌恶之余生了同我谈天说地的闲情逸致。也或许,她来这一趟,便是打定主意要同我说一说她与驸马之事的。谁又知道呢。

不过姻缘签第七十四签的签词是“恨相见晚也。”

这听起来令人有几许伤感。

尽管我嘴里咬着的稻草仍旧不停歇地晃来晃去,我却不得不承认,我开始漫不经心地竖起了耳朵。

这些年,说书人源源不断的故事尽培养了我爱看爱听八卦传闻的猥琐气质。

牢房的床前有扇小小的窗。

公主站在我的床头,望着窗外继续:“转经筒的小和尚问我可否解签,李四喜,你猜我为什么拒绝了?”

我抬手拔了嘴里的草,眯眼看向窗外,顺着她:“因为你是平遥公主。”

她自嘲地笑了笑:“是啊,因为我是大齐最尊贵最漂亮的公主,所以便自负地认为哪怕是相见晚也,我若是中意一人,总也能使那人爱上我。”

窗外的天蓝蓝的。

我手里捏着根枯草,没话了。

人在跌跟头之前,无不以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。而情爱这东西最能磨公主这样什么都不缺的天真小儿女的棱角。

“那年,得知父皇有意为我在新科进士中挑选驸马,传胪时,我偷偷藏在大殿的珠帘后面,一眼就看到了状元郎。本是金榜题名时,他与旁人穿着同样的进士衣裳,却无旁人所展现出的欣喜之色,站在人群中,依旧眉眼清隽,不矜不盈,和我下山时遇见的青衫书生一模一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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